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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2024-02-29 16:43:00  来源:宿城检察网

  2023年,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提升。全年共办理刑事案件1236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4件。先后荣获“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国家级表彰8项,省级表彰26项,14个集体62名个人获评市级以上表彰,6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王绪同志被最高检表彰为个人一等功,系宿城检察历史首位。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能动检察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

  我们始终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能动履职、主动作为,服务保障举措更加务实。

  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对涉营商案件优先办理、提速办理,依法对涉市场主体“四类人员”2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其中不捕不诉7人。完善企业合规机制,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会签《企业合规工作衔接办法》,实现企业合规侦、诉、审全流程协作。对经营状况好、吸纳就业强的6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涉及纳税规模1000余万元,稳定就业800余人。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对16名被判处刑罚仍担任公司高管的,发出违反任职禁止规定的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企业变更高层管理人员。与宿迁市青年商会共建青年商会企业合规“双创”基地,常态化开展企业合规业务培训活动。创新数字检察,自主研发的企业合规全流程法律监督模型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企业合规保健中心接待来自全国各地人员参观4800余人次,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等领导莅临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

  为创新发展动能护航。出台保障创新发展意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件41人。依法对侵犯华为注册商标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段某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获评全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典型案例。我院获评国家版权局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2名干警获评有功个人。立足区域特色,倾心保护区域特有品牌,在洋河酒厂建成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服务中心。联合市知识产权局推出公共服务品牌“酒都护航员”,打造“检映流霞”检察文化品牌。深化诉源治理,制发保护“洋河”“双沟”知识产权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扣押贴标假酒2631瓶,检察建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检察院联合表彰为“全省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做法在全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与区工商联实施“三联”行动,被省工商联、省检察院、省法院等五家单位联合表彰为“江苏省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协同创新实践典型”。

  为维护安全稳定助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批捕280人、提起公诉893人,不起诉102人。公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8人,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办理公安部、最高检指定管辖的涉香港、广东、四川等地62人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案。妥善办理教育部、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二建考试作弊”案,办案做法被央视《今日说法》《新闻30分》报道。加强网络新型犯罪全链条打击,与中国人民银行宿迁中心支行签署《反洗钱调查与洗钱案件审查衔接配合机制》,提前介入移送洗钱案件线索。依法提起公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75人,深挖幕后金主、严惩团伙骨干,全力追赃挽损。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缅北特大电诈案”34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服判。

  二、统筹司法和民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践行人民至上

  我们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用心办案、用情办案,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提升。

  倾心办好民生案件。严惩群众身边的“蝇贪”,密切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11件13人。坚持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对危险气体存储管理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16处。针对夜间噪音污染、农村环境整治、特色农产品保护等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54件,发出检察建议42件。依法以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对一“黑物业”违规索取高额入住费、办证费百余万元案提起公诉。在办理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该案获评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倾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群众涉法涉诉烦心事,对于188件群众信访案件,及时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做到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硬骨头”案22件,如在办理退役老军医追索某医院“返聘金”支持起诉案中,包案院领导多次上门、多方沟通,成功追回“返聘金”,有效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创新矛盾化解方式,检察官深入镇街村居开展“检农互助”联盟共建,合理开展矛盾调处,化解亲属邻里间轻微刑事案件112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讲23场,检察普法中心入选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

  倾情保护特殊群体。加强司法救助,对59名涉案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5万元。参与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支持25名农民工起诉,帮助追回劳动报酬43.5万元。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会同区妇联出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因病致贫妇女同步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推荐就业等多元救助。在办理全市首例家政人员虐待被看护人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家政行业存在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获省检察院肯定。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为地方人大立法、国家主管部门出台规范加强治理提供实践样本。

  三、统筹办案和监督,以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助力法治现代化

  我们始终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在监督办案中践行法治信仰,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和方式,监督立案9件、撤案50件,纠正漏捕、漏诉15人,纠正刑事程序违法27件,监督质量明显提高,同类易发违法情形明显减少。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83.49%,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做实刑事执行监督,联合法院、公安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监督行动,清理长期未收押罪犯35人。开展财产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等活动8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3次,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

  精准有力做好民事行政检察。以类案监督、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为抓手实施精准监督,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执行监督案件23件,促成息诉和解工作8件。对办案发现的仲裁领域虚假诉讼问题,依法向仲裁机构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相关法律文书被省检察院转发推介。在行政诉讼监督中,协同各方推进争议全过程实质性化解,全年化解争议15件。在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护航民生民利行动,联动卫健部门对计划生育领域非诉执行积案批量化解,促成环保领域涉企案件加处罚款附条件缓交等机制。探索“刑行反向衔接”工作,以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机关对25名涉罪被不起诉人实施行政处罚,促进了轻罪治理工作规范化。

  持续发展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加快检察公益诉讼社会助力体系建设,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七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新吸纳检察公益诉讼志愿者98名,提供案件线索22条,均立案办理。积极探索“以劳代偿”生态修复新模式,联合区法院、水利枢纽局等部门设立全市首个“大运河支口段碳汇林基地”,作为替代性修复补植复绿场所。加强水资源保护,针对养殖塘口大量盗取地下水现象,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全区开展养殖塘口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水源井118眼,保留生活用水22眼,封堵96眼。

  四、统筹严管和厚爱,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我们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对标新要求,淬炼新本领,努力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全面深化政治建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理论武装,组织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长讲党课等活动17次,我院获得市首批“向阳花”理论学习教育示范点。与区农业农村局、支口街道等开展支部共建活动5次,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融合发展,引领检察人员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办理情况15次。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全年未发生重大涉检舆情。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领导班子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入额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21件。加大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体系,组织干警先后赴3家全国先进基层院“取经”,汲取先进做法。针对性研发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等专业课程,提高教育培训供给的精准度、匹配度,组织线上线下专业和岗位技能培训23期。我院1项课题获评全省基层院检察长上讲台精选课题,2项课程获全市精品课程,1名干警入选全省民事检察人才库,“楚风检苑”青年学习社获评全省先进青年学习社。7人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评比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化落实抓在日常、落在经常,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长效机制,对考勤情况、会风会纪等开展抽查督察,制发检务督察通报13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完善业务评价指标和检察人员考核规范,以考核激励担当,实施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召开专题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4次,编发业务数据通报12期,规范检察权运行。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实行一月一报备,“有问必录”形成自觉。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护航乡村振兴等工作情况。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工作者等参与公开听证134人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对78件案件进行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公开案件信息1123条,让公平正义可视、可评、可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前进的每一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针对性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不敢、不愿、不善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需持续加强,专业化人才短缺,检务保障能力、数字检察建设和应用水平还需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2024年工作意义重大。新的一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矢志“三争三创”,扛起主城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具体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在法治建设中彰显忠诚本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维护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在能动保障中展现担当作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加大惩治教育、医疗、生态环境、电信网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力度,更好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积极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常态化抓实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不断提升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防范重大风险。

  三、坚持以为人民司法为根本,在履职尽责中维护公平正义。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转变检察工作理念,找准推动刑事检察行稳致远、民事检察固强补弱、行政检察开拓创新、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检察侦查提质增效的关键点、着力点。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选取重点罪名案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对生效裁判、司法调解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开展精准监督,挖掘并办理一批有重大引领价值案件。完善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会商等制度,努力在检察监督办案中拧成“一股绳”,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融合发展。

  四、坚持以队伍专业化为保障,在严实要求中锻造检察铁军。抓实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业务竞赛、典型选树,培育更多具有全国、全省影响的优秀办案团队和领军型人才。落实检察人员教育培训战略,加强司法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形成法治协同合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作风,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能力、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着力化解检察权运行中的各类廉政风险。始终抓紧抓牢检察人员的清廉公正建设,不断推动干警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确保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唯有奋斗。新的一年,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城新实践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四类人员”:涉市场主体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

  2.企业合规:指企业刑事合规,是指为避免企业和企业员工相关行为给企业带来刑事责任,而以刑事法律的标准来识别、评估和预防公司的刑事风险,制定并实施遵守刑事法律的计划和措施。

  3.企业合规保健中心:宿城区检察院设立的全国首家企业合规保健中心。该中心从国家、省、市不同层面,介绍非公经济发展大事件,梳理宿迁地区非公企业犯罪大数据,筛选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经济金融等6领域18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总结涉企人员犯罪9大病因、4大病症,通过体检自测引导企业防范风险,加强自身合规管理,展示宿迁检察创新涉企办案模式、探索合规治理的新举措。

  4.司法救助:指司法机关在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因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特别困难而又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得救助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给予救助。

  5.“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发的公益诉讼志愿者在线平台。志愿者注册后,可以通过云平台线上反映发生在身边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线索,还可以通过平台参与检察机关专业咨询、公开听证,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志愿服务的有机衔接,更好汇聚公益保护合力。

  6.刑行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并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促的法律监督活动。

  7.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8.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可以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办案过程,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司法公信。

  9.“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