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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22-06-01 14:44:00  来源:宿城检察网

  2019年,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围绕全区发展大局,聚焦司法办案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宿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一年来,全院26名员额检察官共办理各类案件2323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484件,人均办案量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12个集体、3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由我院立案调查并提起公益诉讼的1件案件入选全国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3名干警当选江苏省、宿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诉讼监督专业化办案机制、认罪认罚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在全国有影响。

  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59人,提起公诉69人,其中追加遗漏犯罪事实24起,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5人,提请审判监督3件。妥善办理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泗洪“大雨社团”涉黑案、祖鹏伟等12人涉黑案。在市检察院支持下,组成“12.14”专案组对沭阳徐井超等人涉黑案实质化提前介入,阅卷160余册,提出侦查意见40条,案件提捕后3个工作日内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完善“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深挖彻查机制,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条、“保护伞”线索29条,扣押涉案车辆17辆、查封房产16处、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67万元。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综合治理检察建议,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精准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金融发展的意见》,组建金融犯罪办案团队,立足办案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1件。在办理涉案金额6亿余元、被害人达3000余人的“洋河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坚持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并重,最大限度挽回参与群众的经济损失。联合新沂市检察院出台《骆马湖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办法》,协同法院、环保等部门开展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活动,以法治力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办案推进恢复、复垦土地89亩,督促回收处置固体危险废物7900余吨,增殖放流螺蛳30余吨、鱼苗220万尾。扎实推进司法扶贫,将因案致贫返贫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5.8万元。对一起特困家庭中精神病患者伤亲案进行司法救助,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十大典型案例。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立足检察职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方面,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各类危害市场经济发展犯罪35人。批捕了专职从事网络有偿删帖的犯罪团伙,摧毁了专门侵害企业利益的灰色产业链。另一方面,在办理民营企业人员涉罪案件中,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在对一名涉案企业负责人刘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中,通过实地走访企业,组织公开听证等工作,细致审查,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使其名下5家企业恢复生产。依托非公经济“保健中心”,帮助企业完善内控体系,开辟“名医讲坛”,赴新方圆激光智能、迪迈机械等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8次,促进合规经营。针对辖区大量“吊销未注销”企业后续监管不力问题,向党委政府报送风险研判报告,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成相关行政机关联合监管,推动4400余家“僵尸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提前介入幸福路“持刀杀人案”、因套路贷纠纷致3人死亡的恶性焚尸案等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31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48人,起诉涉“黄赌毒”等影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04人。重点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在闹市区驾车恶意冲撞行人、抢夺行驶中公交车方向盘的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区司法部门会签相关工作机制,全年在检察环节促成915人认罪认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院办理的程某等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十大典型案例,承办检察官受邀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发布会,介绍办案经验,相关做法被《江苏法制报》头版报道,并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

  全力守护食药安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6件。针对网络餐饮平台证件不全、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105家网络餐饮平台被主管部门约谈并督促整改。加大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办理生产销售“假减肥药”“印度抗癌药”“铝包子”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8件5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其中,“假减肥药”“印度抗癌药”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栏目播报。深化检察环节同步普法,通过宿迁电视台同步直播庭审,促使生产销售“铝包子”被告人当庭向公众致歉,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先后围绕食品安全、市场管理、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58份,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办理涉及安全生产、骚扰电话等领域案件15件,检察建议均为被监督单位所采纳。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73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对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答复。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区教育局签署《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实施意见》,选派干警到42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参与学校法治教育。

  三、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开展监督。依法正确适用不起诉权,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5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对不构成犯罪的5人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成立刑事诉讼监督办案小组,实现对侦查、审判活动专门化、案件化监督,全年共开展立案监督23件33人,追加逮捕15人,追加起诉9人,诉讼监督专业化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理性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先进集体”。充分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全年对32件疑难复杂案件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对一起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移送起诉案件,通过自行补充侦查,确定放火行为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最终改变定性以放火罪提起公诉,刑期从拘役6个月上升为有期徒刑3年,该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依法对刑事执行活动开展监督。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决定14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3件,监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15人(次),其中监督纠正服刑人员脱管、漏管5人(次)。通过大庆节前风险排查依法纠正并督促收监一名长期脱管罪犯。切实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1人(次),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7人,占逮捕人数的10.58%。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31次,纠正执行不当31件。

  依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开展监督。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8件,推动法院再审纠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对公告送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行政非诉执行等不尽规范司法行为,发出类案检察建议7份,以再审检察建议对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监督纠正,得到法院积极回应。支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监督强制清空房屋、收割庄稼等重大执行活动5次,依法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6名被告提起公诉。

  四、狠抓自身素能建设,打造全面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按照“5+1+2”模式设置第一至第六检察部、办公室及政治部,内设机构由原来12个减少至8个,实现司法管理扁平化,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全年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84件。不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对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不同类别人员积极性。

  切实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院思想政治工作核心内容,组织全员轮训、专题网络培训,做到入脑入心,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根基。结合“三个怎么办”大学习大讨论,组织开展“讲身边典型,说岗位故事”等活动,强化干警爱岗敬业意识。2019年7月,我院被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坚持不懈提升队伍素能。推动专业化办案组织构建,组建“金融犯罪、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等9个核心办案团队。依托“三堂一台”,积极开展宿城检察高质量发展“我来说”系列活动,通过主任说、专家说、青年说等形式授课12期。联合团区委举办优秀青年检察官评选、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等业务竞赛活动,以赛代练,提升业务素能。2019年10月,我院在全市案件审查与汇报业务竞赛中荣获最佳团队奖,一名干警获最佳汇报奖。深化从严治检,出台《嵌入式督察实施办法》,每月对干警落实工作部署、遵守八项规定、执行司法办案纪律等情况进行督察通报,确保全体干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今年以来,共20余人(次)在各类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中获奖,“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评为专业化培育对象,1名干警入选江苏省百名巾帼法律专家顾问团,38篇调研获省级以上法学会表彰。

  五、主动接受内外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两湖两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深入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听证、观摩评议案件庭审等活动50余人(次)。

  深化检务公开。加大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力度,先后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45条、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1407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789份。加大办案过程公开力度,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公开答复,接受人民监督员对21件案件的评议。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年在国家、省、市等各级媒体发表检察宣传178篇、微博动态105条、微信动态401条。及时公布所办典型案例,向社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13起典型案例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制定出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完善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置专门律师接待室,实现案件查询、电子阅卷、会见申请、承办人约见“一站式”办理。优化律师阅卷服务,主动向律师推送案件信息586条,电话告知程序性信息212次,建立网上阅卷平台,提供阅卷267次。主动邀请律师代表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听证13次,共同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理念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举措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不够快,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做好2020年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新的一年,宿城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向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推动宿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具体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案件办理全面提速增效、打财断血继续查漏补缺、长效机制健全务实管用,打好扫黑除恶决胜战。继续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深化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更加自觉地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好涉企案件慎用羁押强制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要求,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以更高水平的履职维护民生民利。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与纪委监委工作衔接,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紧紧围绕环境资源、食药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强诉前程序和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为群众提供信访举报、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优先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司法救助,不断彰显司法温度。

  三是以更加主动的作为加强法律监督。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推进检察监督专业化建设,完善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化办理机制,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申诉进行全流程监督,努力把刑事检察做得“更优”。加大对民事生效裁判和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紧盯虚假诉讼等深层次问题,把民事检察做得“更强”。以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监督为突破口,选择具有典型意义和社会影响的案件加强类案监督,把行政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线索评估、证据核实、案件审查能力,把公益诉讼检察做得“更好”。

  四是以更高的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努力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不断强化队伍素能提升,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执纪,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强化内外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严格抓好队伍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锻造一支具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为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坚定不渝的目标和追求。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宿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内设机构改革。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以检察业务为中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减少中间环节要求,进行检察机构内部整合,优化检察资源配置,促进检力向办案一线倾斜。

  2.“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写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3.司法救助。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生活特别困难而又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得救助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给予救助。

  4.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的羁押过程中,检察院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申请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如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依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5.刑事执行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是由原监狱、看守所检察发展而来的检察机关一项基础业务工作,主要是对监狱、看守所、司法行政等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主要包括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变更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以及强制医疗执行活动、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并负责对司法工作人员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6.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必经程序。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建议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职。只有在相关机关或者社会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公益诉讼。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订,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8.自行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9.三堂一台。宿迁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教育培训模式,主要是指检察小课堂、员额大讲堂、季度大讲堂和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活动。

  10.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旨在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