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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8-06-25 19:15:00  来源:宿城检察网

  2017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两聚一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建设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城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记职责使命,在依法履职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23件579人,批准逮捕319件43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32件1797人,提起公诉988件1459人。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的刑事犯罪,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46件48人,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157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强制医疗检察监督5次,督促强制医疗2人。依法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境外买卖枪支案、“风水大师诈骗”案、以“善心汇”名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的震慑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办案模式改革,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对2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共开展刑事和解、心理测评32次,开展社会化犯罪预防25次,帮助8名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校园。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课题研究被市法学会专题立项。在淮海技师学院设立观护教育基地,并挂牌成立检察官办公室,与团区委等部门签订共建协议,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深入辖区中小学,开展了“青春有梦、法伴我行”法治教育,“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活动17次。“知心姐姐送法进校园”项目先后获全市共青团十大创新创优成果奖、全区优秀志愿服务品牌。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切实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一年来,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2件,其中控告、举报71件,申诉89件;化解5件信访积案。十九大期间,未在检察环节发生一起非正常信访事件。召开全市首例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通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机制”邀请律师参与案件听证,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增强了司法透明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检察工作价值

  护航绿色发展。紧紧围绕“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生态富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精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把宿城建设成为“江苏生态大公园的核心景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面整合生态检察职能,设立专业化办案组,依法办理污染环境、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04件311人。在非法采砂领域开展渎职案件查办专项行动,查办执法人员渎职犯罪3件3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选取典型案例,联合区法院通过“巡回法庭”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相关做法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区域生态建设的系列做法,2次获区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服务聚力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挂牌成立全市首家“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依法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件6人。保障金融市场安全稳定,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票据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18件42人,依法批捕了非法吸储达15.82亿元的洋河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完善“非公经济保健中心”的职能,开设“名医讲坛”,成立“诊疗小组”,定期开展“病案整理”,制发“预防通报”28期,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促进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经营。相关做法得到了王天琦市长的批示肯定。

  维护民生民利。延伸检察触角,充分利用3个乡镇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作用,打造“检察室+”的民生检察服务平台,为基层群众释法说理、答疑解惑300余次。开展查办扶贫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处7件14人。突出加大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涉众型、新类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此类案件16件65人;依法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10件25人;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5件11人;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经营食盐等行为监督立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财产安全。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勇于担当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12件、纠正漏诉19人,纠正漏捕3人。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出台《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实施意见》,建立“两室一站”监督模式,围绕侦查取证,列出6大类监督清单,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18起。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制定出台《规范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展审判监督回头看,建立“刑事审判三重审核、公诉人庭审观摩评议”等机制,提出抗诉3件,开展监督活动18次。

  着力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强化刑事强制措施监督,创新“信息共享、畅通会见、介入审查、跟踪反查”四项机制,及时建议变更羁押51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强化检司配合,搭建网格化社区矫正监管平台,联合区司法局出台《关于对社矫人员建议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重大事项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实施办法》,纠正预防脱漏管14人,保障刑罚执行依法规范。在全市率先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纠正侦查机关扣押款物处置不当行为,帮助当事人找回90万元用于支付罚金刑,保障财产刑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着力提升民事诉讼监督质效。加大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6件。开展“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受理监督案件13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均已采纳并回复。在区法院设立全省首家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会签《关于加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和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实现检察触角前移。开展联动调解、重大执行现场检察监督等活动,共接待弱势群体起诉咨询20余次,依法支持起诉8件,对重大执行活动开展现场监督5次。

  四、聚焦重点领域,在深化改革中激发事业发展动力

  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要求,调整办案系统80余项审批权限配置,确保检察权独立行使。建立完善司法办案的管理、评价机制,通过司法档案管理系统,从“办案效率、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和外部评价”等方面量化员额检察官的司法办案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不断完善改革配套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检察官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检委会议事议案规则》,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一年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8次、检委会25次,人均办案数在全省120余家基层院中位列前三。

  探索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宿城方案”。一年来,在“一个监督模式、两个监督平台、三个监督原则、四个监督重点、五个监督方式”模式的基础上,深耕生态环保、涉农扶贫、土地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共发出行政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7件,监督刑事立案3件,监督刑事撤案1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线索3件。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把公益诉讼作为“生态立市、检察护航”的重要抓手,依托生态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优势,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为生态立市提供检察服务,被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试点期间,在环境污染、非法捕捞等领域摸排线索,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对海安、阜宁、泗洪三地环保部门和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跨区域、跨层级发出检察建议,促成涉案行政机关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相关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公益诉讼全面铺开后,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等重点领域共立案12件,督促11家行政机关进行整改,并对1家未依法履职的行政机关依法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

  五、强化政治引领,在从严治检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切实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导干警认真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切实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压实党建责任,开展了“品读经典,传承历史”朗读会、“重温入党誓词、检察官誓词”等活动,与挂钩帮扶村居开展支部共建,打牢干警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1名干警获全市“群众身边好党员”的荣誉称号。

  从严规范检察权行使。扎实推进司法办案行为规范化建设,利用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创新“业务效能月月晒”机制,实现对所办案件的全程实时监控,向办案人员发出预警提示72次。建立“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制度,通过个别谈话、“五方联谈”,先后对10名干警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问题整改,促进行为规范。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确立风险等级,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建设专业化办案组织,探索设立生态环保及知识产权检察部,对生态、金融、知识产权三类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建立“一案一学”观摩制度、“青年干警旁听检委会”等机制,积极开展“小课堂、员额检察官讲坛”等业务实战训练40余次,举行书记员业务素能竞赛、诉辩对抗赛等岗位技能竞赛10次,相关做法被江苏法制报头版宣传报道。

  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共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签字背书”、传导压力。严格检务督查,实行作风效能双百分考核,编发督查通报12期。改进机关作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对3个部门开展内部巡查,坚守纪律底线。深化阳光检务,在“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10次,参加案件听证8次。推进检务公开,主动向律师、当事人近亲属提供案件信息推送服务,公开法律文书1008份,公开案件程序信息2399条,向193名律师推送555条案件信息,全面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特色品牌不断扩大、履职成效持续深化的一年。一年来,先后荣获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省级书香机关建设示范点、省市文明单位等称号,连续5年获评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40余名干警获得各级、各类表彰。“一科一品牌、一线一亮点”“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等两项创新做法,得到了市检察院朱良平检察长的批示肯定,被全市检察机关学习推广;“名医讲堂、百企链接、防案诊疗”三位一体服务非公企业的经验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的充分肯定,湖北、安徽等地检察机关赴我院进行学习交流;上海携程幼儿园“虐童”事件发生后,我院及时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排查行动,提出加强监控运用、规范招生等防范建议,相关风险隐患的调研报告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

  2017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凝聚了检察机关勇攀高峰的力量,进一步坚定了检察工作谱写新篇章的信心,也必将激励检察干警在新的起点上开拓进取、一往无前!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服务大局成效方面,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全区建设发展大局的需要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在监督职能履行方面,各项业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还有一定差距。在检察队伍建设方面,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研究改进。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职能发生改变、检察改革不断推进、检察事业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2018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四化”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决履行监督职能,充分维护人民利益,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在“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仗”的征程中努力提升检察贡献度。具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新蓝图”所绘制的光明前景,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确保正确发展方向。进一步审视检察工作在大局中的定位,围绕全区建设发展大局,着力优化检察工作布局。突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的职能,当好区域发展的护航者。创新服务非公经济的方式方法,为区域经济创新驱动、非公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强化社会治理的检察参与,坚持打击、保护、教育、预防相统一的司法办案导向,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研判和防控,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是牢牢把握“新论断”所体现的现实意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坚决捍卫公平正义。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的历史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准确标定法律监督职能的社会价值。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多层次美好生活需要,更加注重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新的反腐败格局中的定位,推动完善“案件办理衔接”和“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追诉力度,为反腐败斗争作出应有贡献。

  三是牢牢把握“新成就”所具有的历史作用,不断深化检察改革,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检察改革取得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信心和政治定力,促进改革效果系统集成。全面铺开内设机构改革,优化部门职能,统筹办案机构和办案组织关系,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按照“谁办案,谁决定”和“谁办案,谁负责”的要求,不断完善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组织建设,推动检察工作新机制更加稳健。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加大网信建设力度,提升“案管大数据平台、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绩效考核软件”等系统的使用水平,全面提高办公、办案的信息化程度。

  四是牢牢把握“新使命”所彰显的责任担当,着力优化检察服务,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深刻领会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断,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切实担负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坚定不移地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将环保领域作为“两法衔接”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重点领域,推行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民行检察“三合一”的模式,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对违规执法、怠于履职的行为强化检察监督,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让群众在青山绿水中感受司法成效。

  五是牢牢把握“新思想”所蕴含的真理力量,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筑牢事业发展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风向标”的作用,开辟队伍建设的新境界。切实加强党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现、纠正、通报、追究机制,构建立体化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形成党的监督、检察管理监督、检务督查的强大合力。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使命召唤新作为。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投身“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仗”的实践,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城而努力奋斗!

  附: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1.未成年人审查模式改革:2017年4月20日,江苏省检察院制定出台《未成年人审查模式改革要求》,要求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突出品格事实审查、确保程序前置审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启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文书新模板,模板包括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查报告等,突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情况的核查、品格事实的调查等内容。

  2.非公经济“保健中心”:借鉴中医传统理念,打造集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于一体的非公经济“保健中心”,从“健康体检”、“病灶诊疗”、“保健预防”等方面,摸排涉企犯罪风险源点,分析非公经济犯罪的“病症成因”,从专业化、制度化、服务化、社会化四个方面“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办法,为企业发展“法律把脉”。

  3.“两室一站”监督模式:一是对案件规模较小、所辖派出所较少的公安分局派驻检察室,统一开展对辖区公安派出所的监督工作;二是在主城区、刑事案件高发等地区的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对重点派出所的精准监督;三是对广大乡镇派出所,结合公安分局内部的片区划分和我院驻乡镇检察室的分布,设立四个检察工作联络站,实现派出所检察监督全覆盖。

  4.刑事审判三重审核:由公诉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法院判决书进行三重审核,强化审判监督。

  5.一个监督模式、两个监督平台、三个监督原则、四个监督重点、五个监督方式:“一个监督模式”即“党委领导、人大支持、检察监督、部门司职”监督模式。“两个监督平台”即完善网上线下双向受理渠道,整合控申接待和派驻检察室窗口获取监督案件线索。“三个监督原则”即以规范监督、有限监督、有效监督为原则,帮助行政执法部门自我纠错;“四个监督重点”即“涉农扶贫,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土地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四大领域,其中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作为重中之重;“五个监督方式”即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行政违法、支持起诉、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提请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进行审查等五种方式监督行政强制措施。

  6.人员分类管理: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分类管理办法》,检察机关建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7.“四化”建设:《江苏省检察工作“十三五”规划》中,确定十三五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的总体目标。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