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经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孟环境故意杀人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孟环境做出判决。
经法院审理,对我院指控的被告人孟环境故意杀人未遂致被害人重伤二级的事实予以认定。
判决被告人孟环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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