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3日,经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俊交通肇事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汪俊做出判决。
经法院审理,对我院指控的被告人汪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后肇事逃逸的事实予以认定。
判决被告人汪俊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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