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施少荣组织被告人洪煌坤、薛牡丹、洪清萍、丁景勤、洪清涵等人,利用宿迁闽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鸿公司)、泗阳县俊宏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宏公司)、泗阳远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祥公司)、泗阳县亨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公司)、泗阳县德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公司)、泗洪县万盈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盈公司)等公司名义,以小规模生产做掩饰,让被告人孙加锋、伏花全等多人为其大量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利用购买的身份证复印件大量虚开进项票,以对外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票面额约5.5%-10%的价格向被告单位淮安市东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上公司)、江苏东方金狐狸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狐狸公司)、嘉兴七色狼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色狼公司)、苏州童缘世界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童缘世界公司)、苏州朗时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时杰公司)等公司及个人出售。被告人伏花全、孙加锋为被告人施少荣等人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价税合计176.0650万元,被告人伏花全从中获利3万余元。被告人施少荣、洪煌坤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5份,价税合计15064.8504万元,应抵扣税额2212.1742万元,实际被抵扣税额2183.1142万元,从中获利80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薛牡丹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9份,价税合计12591.7191万元,应抵扣税额1835.9004万元,实际被抵扣税额1806.8405万元;被告人洪清萍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价税合计2286.8030万元,应抵扣税额332.2705万元,后已被全部抵扣;被告人丁景勤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价税合计950.0022万元,应抵扣税额138.0345万元,实际被抵扣税额108.9746万元;被告人洪清涵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价税合计874.9945万元,应抵扣税额127.1360万元,后已被全部抵扣;被告人时小峰通过他人介绍让被告人施少荣等人为被告单位东上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价税合计1938.5368万元,应抵扣税额281.6677万元,后已被全部抵扣,被告人时小峰通过他人介绍让被告人施少荣等人为被告单位金狐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价税合计330.5005万元,应抵扣税额48.0214万元,后已被全部抵扣,其中,被告人徐恒武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价税合计50.5005万元,应抵扣税额7.3377万元;被告人徐仁根通过被告人洪昆明介绍让被告人施少荣等人为被告单位七色狼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价税合计839.9945万元,应抵扣税额122.0505万元,后已被全部抵扣;被告人夏坚通过他人介绍让被告人施少荣等人为被告单位童缘世界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价税合计95.0015万元,应抵扣税额13.8036万元,后已被全部抵扣;被告人陈亮通过被告人徐恒武介绍让被告人施少荣等人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价税合计40万元,应抵扣税额5.8120万元,后已被全部抵扣;被告人曹华胜通过被告人施雄杰等人介绍让被告人施少荣等人为朗时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价税合计35万元,应抵扣税额5.0855万元,后已被全部抵扣。
二、诉讼过程
2017年3月28日,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以被告人施少荣、洪清涵等29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5月12日、7月27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补充侦查2017年8月27日本院重新受案。
2017年4月21日、7月10日,因案情重大、复杂,本院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2017年9月21日本院依法向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启动自行侦查原因
公诉人在审查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夏坚负责的苏州童缘世界服饰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曹华胜负责的苏州朗时杰服饰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徐仁根负责的嘉兴七色狼服饰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时小峰所在的江苏东方金狐狸服饰有限公司、淮安东上贸易有限公司均可能涉嫌单位犯罪,而公安机关未将上述公司移送审查起诉,为进一步核实上述涉案单位是否符合追诉条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公诉人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为追诉漏犯提供充足证据支撑。
四、自行侦查过程
经科内研究,部门负责人批准,为保证案件办理准确高效,公诉人立即开展自行侦查。一是赴工商部门调取涉案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查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二是根据登记信息通知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并进行询问,核实单位实际负责人、管理人。三是询问涉案单位之情的原工作人员,核实单位经营及涉案情况。通过自行补充上述证据,并结合全案证据,证实了上述五单位均涉嫌单位犯罪,最后将此问题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上予以充分讨论,最后一致认为上述涉案单位符合追诉条件,应当依法追加起诉。
五、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中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实践中公诉部门很少自行侦查,而过于依赖侦查机关补充证据。其实自行补充侦查相较退回补充侦查亦存在更准确,更高效等诸多优势。主要表现有:一是有助于完善指控犯罪的证据体系,确保证据之间形成严密的锁链。二是可以优化指控的证据,提高证明效力。三是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实践中侦查机关由于人力、资源等问题,不能保证每个待侦查事项得到及时补证,同时也会因补充侦查期限有剩余而不及时重报。本案通过自行侦查为追诉漏犯及时高效的提供了充足的证据,从而成功追诉,全面打击了犯罪,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