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着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火锅一直是亲朋聚餐的绕不开的一个选项,而牛百叶更因其Q弹爽滑的口感,成为火锅店菜品中的“VIP”。本是鲜美可口的食物,却有人因钱财动了歪心思。
宋某、王某夫妻俩原本经营着一家干货批发店,卖些干货香料、火锅食材,牛百叶一直是店里颇受欢迎的食材。买来的牛百叶是冷冻的,通过正常的泡发过程后,会看出品质不好,拿在手中会有粘液,卖不出好价钱,看着冰柜中卖剩下的牛百叶,夫妻俩犯了愁。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宋某想到了去互联网上找找办法,没想到这一找,还真给他找到了一条“致富”之路。
宋某交待他在网上搜索牛百叶处理方法的时候,有人提及使用甲醛、片碱、双氧水等化学制剂泡发牛百叶,能够起到增白增重、防腐保鲜的效果,虽然心里知道甲醛等添加物对人体有害,但在利益驱使下,夫妻俩还是选择铤而走险。
宋某称,按照网上的方法,1斤牛百叶在用甲醛等溶液泡发后还能增重。而且加工过的牛百叶不仅重量增加了,外观看上去也更加白嫩、肥厚,甚至口感也会更加脆弹。
就这样,两口子开始在自家的小作坊里生产“有毒牛百叶”。25个装甲醛的白色塑料瓶、12瓶泡发过牛百叶的有毒液体,刺鼻异常的化学药剂味记录着二人的罪行。短短几个多月的时间,3000余斤“毒牛百叶”从家庭小作坊中制出流向市场。
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抽检中,“毒牛百叶”终于暴露。公安机关随即立案。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二人制作的“毒牛百叶”销往了主城区和边远乡镇的多家零售店,销售金额多达15万余元。
宋某、王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也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民以食为天,为了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也对潜在的违法者予以警示,宿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决定诉请法院判令宋某支付5万元赔偿金,并在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
经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宿城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其妻子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用于销售,将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不特定多数消费者销售,侵犯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还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高要求赔偿10倍价款的赔偿金。请广大食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致富不走歪路,坚守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