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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从化:建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
2019-04-19 14:46: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广州4月4日电(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黄健珊)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整合社会化救助资源,以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模式为目标,全省首创的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

  机制的创立来源于该院一起司法救助案例:梁某玉丈夫因交通肇事一案死亡,被告人王某于2016年10月被从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需赔付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但经申请执行,因被告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梁某玉一直没有获得赔偿款,家庭生活极度困难,故向该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该院根据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给予了梁某玉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但在走访调查期间,该院发现梁某玉作为临时工每月只能从所在用人单位获得薪金1000多元,而她不但要独自抚养两名幼孩(分别7岁和2岁),还要赡养两位年老多病的老人。显然,金钱上的一次救助,只能暂时缓解家庭生活困难,难以帮助梁某玉完全摆脱困境。

  此外受救助的被害人较多,仅仅依靠司法机关一己之力对救助对象提供帮助,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期待和群众需求。能否从机制上凝聚救助合力,切实帮助弱势群体、困难群众走出困境?以上一连串问题引起了该院的深思。为此,该院联合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区扶贫办等八家单位,一起签署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职责、司法救助类型、信息通报机制、跟踪回访反馈机制和定期联席会议机制等内容,进一步畅通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综合开展经济救助、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就业帮扶、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多渠道救助体系,切实为被救助人提供全方位有效救助。这套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衔接机制,成为帮助“因案致贫”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的有效途径。

  在梁某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中,该院通过人社局与用人单位沟通,依法适当提高梁某玉的每月工资待遇至2200元,通过增加经济收入来解决其经济问题;邀请心理专家先后3次对其进行心理辅导,让其走出失去丈夫所带来的痛苦,安心投入工作;协调联系教育局,保证其孩子就近入学。通过努力保障申请人后续生活稳定,从而在司法救助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实现了社会化救助效果的最大化。

  据悉,近年来,该院先后为31名困难群众提供了司法救助金共计99余万元,其中属于重点救助对象的贫困户5人,未成年人11人,残疾人3人。共开展社会化救助51人次,其中提供法律援助7人次,帮扶就业6人,心理疏导26人次,民政救助4人,帮助完成学业8人,爱心赞助2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社会各界的温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力量。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