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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阳:穆棱检察室公检合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2019-04-19 14:42: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牡丹江4月10日电(通讯员王立茁 郑黎黎)4月8日,黑龙江省绥阳人民检察院穆棱检察室邀请穆棱林业地区公安局相关领导及一线办案民警召开2019年度首次“依法保护民营经济”联席会议。

  与会人员认真回顾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2018年度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学习传达了上级主管部门保护民营经济的相关文件精神,梳理了双方意见和建议,就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拓展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职能、依法保护民营经济,达成九项共识,力求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政治审查、强化提前介入、强化时限监管、强化以案释法。

  具体做法是,凡是辖区内各类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和涉嫌违法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立案、采取强制性措施、作出处罚决定之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书面告知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办公室在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启动审查程序,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就立案、强制性措施、处罚决定是否符合要求及法律规定、是否影响企业运营、是否同案同判等问题作出书面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凡是辖区内各类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均应当参照《关于在黑龙江省林业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搜查、扣押、查封、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开展实时监督;凡是辖区内各类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时,检察官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应尽量缩短办案时限,多项具体工作要求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完成;凡是辖区内各类民营企业家做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作出立案决定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以案释法工作方案送达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办公室必须在收到书面材料后二十四小内启动审查程序,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就以案释法是否符合要求及法律规定、是否有利于减少企业损失、是否有利于化解矛盾、是否有利于息诉罢访等问题作出书面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

  会上,穆棱检察室负责人还明确表示,依法保护民营经济是当前林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在今后执法过程中,检察室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助推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穆棱林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