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4月13日电(通讯员俞如宇)“没想到这个案子诉得快、判得也快,缓刑期间我会遵纪守法,全力安排好公司里抗疫物资的运输工作。”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在5日内完成一起危险驾驶罪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并依法提出缓刑和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最大程度减少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020年2月,陈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与路边灯柱相撞,造成事故。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经检验,陈某案发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毫克。次日,公安机关对陈某取保候审。
2020年3月,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直接将该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后,得知陈某系某物流企业高级经理,主要负责抗疫物资的物流承运。与该企业核实陈某情况时,负责人表示企业尚未全面复工,仍面临人手紧缺问题。
为了缓解这一燃眉之急,检察官从快办理该案。在对陈某进行释法说理和政策告知后,陈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经审查,检方认为,陈某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但考虑其是单车事故,且已赔偿损坏路灯的费用,可以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基础上作出宣告缓刑的量刑建议。同时,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陈某对案件适用法律和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基于其作为高级经理承运抗疫物资的重要职责,以及物流企业复产复工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应对该案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经该院提起公诉,4月2日,青浦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公诉意见,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疫情发生以来,该院快速办结180起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速裁程序8件,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落地生效,为疫情特殊时期案件办理按下“快进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