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犯罪嫌疑人苏永胜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等地开展诊疗活动,苏永胜曾因犯非法行医罪于2010年1月被宿城区法院判决,因非法行医分别于2013年7月、2016年2月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2016年7月2日,犯罪嫌疑人苏永胜到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月丰家具厂内为被害人周海兵诊疗,并为周海兵输注头孢呋辛组药液,后周海兵发生抽搐等症状,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公安机关于2016年7月4日对该案立案侦查,同年7月9日对犯罪嫌疑人苏永胜取保候审。
推荐理由:宿城区检察院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理念融入到司法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提前介入苏永胜非法行医案件过程中,通过认真核实案件细节,发现纠正漏捕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2016年8月25日,苏永胜被依法批准逮捕,2017年10月30日,宿城区法院以苏永胜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典型意义:在宿城区检察院的积极倡导下,公安机关、区卫计委与检察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移送、联合办案、跟踪督查等相关机制。宿城区卫计委根据检察建议,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诊所进行了摸排检查,共取缔黑诊所19家,没收药械25箱,立案查处5家,移送公安以非法行医立案1件1人,有力打击了黑诊所非法行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