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对2021年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宿城区检察院榜上有名,荣获“2021年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宿城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严格司法、打防并重、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等环境资源司法理念,为宿迁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严厉打击生态环保类犯罪。3年累计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刑事案件36件90人、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办理全国首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区政府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协同推进点位长制、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动法院、环保、水利等部门开展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活动。发挥公益保护职能,累计督促处置8200余吨固体废物,恢复、复垦的耕地、林地324亩,清理垃圾1200余吨。
三是检察履职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建成“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协同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推动238.6亩违法使用基本农田得以恢复的做法,被写入2021年省检察院人大报告。1件案件入选全国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