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当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重新回到洋河镇仓集片区宗墩闸跟踪回访时,眼前的二百余亩基本农田已经栽上秧苗,稻叶齐整,香气袭人。而就在60多天前,眼前的青绿稻田还是一汪水塘。
复耕前
复耕后
随手拍,照片传线索
“这块地去年收成不错,今年不知道怎么了,被挖深了二三十公分,眼看就要到插秧苗时间了,再不把土填上,肯定要影响夏粮种植。”
5月7日,在宿城区检察院开发的“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上,一张附照片的留言引起了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的注意。
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老张反映说,5月的一天,自己发现仓集片区宗墩闸附近的一大片农田被挖成了水塘。
经过公益诉讼观察员培训的老张意识到事有蹊跷,第一时间拍下照片,将线索通过“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反馈给了宿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
2021年起,为了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宿迁市检察院在全省首创“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将参与基层治理和公共事务热情高的“乡贤”吸纳到公益诉讼中来。
老张就是宿城区917名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中的一员。他通过“宿城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将线索反馈给了检察机关。
为增收,“桑田”变“沧海”
经实地测量,水塘面积约二百余亩,水塘底部比周边农田低20至30厘米,蓄水已经完成。
随着调查深入,办案检察官发现,2020年起,邱夏村村民钱某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位于邱夏村及仓集居委会238.60亩基本农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诺不改变土地用途,继续种植农作物。
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基本保障,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然而随着近年来小龙虾需求量的不断上涨,龙虾价格不断走高,看到有农户养殖龙虾赚得盆满钵满,钱某难忍利益诱惑,将去年收成不错的基本农田改造成鱼塘养殖龙虾,全然不顾基本农田相关种植要求。
发建议,“沧海”还“桑田”
办案检察官认为,钱某的行为违规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挖塘养虾会造成耕作条件恶化,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发生损害。
5月17日,宿城区检察院向土地资源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河分局依法调查涉案土地状况,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要求督促行为人进行土地复垦。
接到检察建议后,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河分局第一时间对涉案地块性质及用途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定涉案地块位于洋河新区洋河镇仓集工作组,总面积238.6亩,且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实地为供水养殖龙虾。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河分局及时行动,向钱某下达了《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恢复土地原状。
认识到错误的钱某在收到《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当天就拆除了塑料薄膜并回填了土壤。
宿城区检察院认为,钱某的行为虽然改变了基本农田用途,但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了基本农田耕种条件的进一步破坏,也未达到“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程度,因而未达到破坏耕地罪的犯罪标准,最终钱某受到了批评教育。
在进行复垦的过程中,宿城区检察院全程深入现场进行普法,确保涉案地块周边垒起的田埂、铺设的塑料薄膜全部拆除,土地复垦后达到种植条件,栽上秧苗。
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宿城区检察院将本案用作典型案例对各乡镇街道的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进行授课培训,发动观察员对所属辖区进行走访调查,及时反馈线索;同时,通过“三官一律”进村居的普法形式,开展守护基本农田宣讲活动,让群众深入了解基本农田政策,将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
而为激励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热情,宿城区检察院也同步出台了《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得到200元奖励的老张为自己置办了三双套鞋。他说:“我想用自己的双脚,踏遍家乡的沟沟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