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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江苏泗洪:督促规范美瞳销售市场
2023-08-01 17:31: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王榕 李薇)“我们没有取得资质,不能卖美瞳,你去正规的眼镜店看看吧。”近日,当几个小姑娘询问地下商城的一家美甲店老板是否有美瞳卖时,老板这样回答道。

  今年3月,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丽丽双眼红肿。经询问得知,丽丽和同学在地下商城购买运动鞋时,看到商城里的美甲店有各式各样的美瞳。丽丽便与同学精心挑选了几副美瞳,没想到戴了不到一星期,两人眼睛都出现眼红、干涩等症状,吓得再也不敢戴了。

  美甲店的美瞳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检察官随即到地下商场进行调查。小小的美甲店里,柜台上随意散乱摆放着几板泡沫盒,里面是各种款式的美瞳样品。经检查,这些店铺没有公示许可证件,售卖的美瞳也缺少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据资料显示,美瞳是带有装饰功能的隐形眼镜,专业名称为角膜接触镜,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与血管支架、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同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其中第三类医疗器械风险程度最高,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只有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商家才可以销售。同时,检察官还向眼科医生进行咨询。医生讲解道,佩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美瞳可能造成角膜损伤和细菌感染,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眼睛还在发育,更容易引起多种眼部炎症和并发症,甚至有致盲的风险。

  4月10日,泗洪县检察院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美瞳等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行业的监管,开展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整治行动,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活动。在主管部门的推动下,泗洪县开展了美瞳行业整治行动,严查无证销售美瞳现象,检查相关企业92家,立案查处3家商户。同时聚焦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全链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共检查线上销售企业19家,线下销售企业183家,立案调查5起,处罚金额2.5万元。

  今后,泗洪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后续整改情况,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规范美瞳销售市场,守护消费者的“心灵之窗”。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