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福建沙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会签《意见》 加强工作衔接
2018-05-11 16:01:00  来源:
 正义网三明5月10日电(通讯员 梁民权 杨静)日前,福建省沙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工作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两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职、互相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确保形成监察权和检察权的工作合力。

  实现协作范围“全覆盖”。明确双方协作的工作范围,将职务犯罪案件、普通刑事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一并纳入协作范畴,扩大协作面,为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刚性力度提供保障。

  实现线索移送“无障碍”。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干预、威胁、阻碍检察机关正常办案等情形可将线索移送监察委处理,监察委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检察机关。

  实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同参与”。建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案件协作机制,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社会广泛关注、有重大影响、县委、人大、上级检察机关督或被调查单位拒不配合等公益诉讼案件情形的,可以邀请监察委共同参与调查,同时监察委在办理的案件中发现涉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也应当及时移送给检察机关。

  实现协作配合“常态化”。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加强主动对接,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并及时通报在办案件进展情况。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双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出现分歧的,及时协调解决。

  编辑:姬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