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件宣判】宿城区院提起的一起盗窃案件一审判决
2024-03-13 17:23:00 来源:宿城检察网
编辑:刘施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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