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5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郭典玲批准逮捕。2018年7月20日,犯罪嫌疑人郭典玲在其位于宿迁市宿城区嘉豪阳光2幢2单元504室的家中,持菜刀砍向被害人手臂、胸部、头部等部位,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犯罪嫌疑人郭典玲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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