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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沧海”变“桑田”
2021-07-15 08:50:00  来源:宿城检察网

  近日,宿城区检察院干警来到洋河镇仓集片区宗墩闸处跟踪回访发现,眼前的二百余亩基本农田栽上了水稻秧苗,稻株发育良好,长势喜人。

  2021年5月初,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向该院检察官反映,宗墩闸附近有二百余亩的基本农田被违规挖塘养殖。收到线索后,在乡贤公益观察员的协助下,检察官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经调查发现,案涉农地比周边农田低20-30厘米,周围垒起半米多高的田埂,形成宽大围堤蓄水成塘,水塘底部和田埂边缘铺设有塑料薄膜,进一步向土地管理部门查阅资料,核实涉案地块面积达238.6亩,全部为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基本保障,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大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挖塘养虾模式,将土地耕作层的土挖出,即便回填土壤,新回填的泥土松软,耕作条件亦不能恢复如初。

  在核实相关情况后,5月17日,宿城区检察院向土地资源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违规利用基本农田养虾行为进行整改,守护耕地红线。“养虾利润远高于种稻,利益驱动下,农户挖田养殖,但会毁坏基本农田,这种错误观念必须要改掉。”承办检察官思考如何能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此,该院将本案用作典型案例对各乡镇街道的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进行授课培训,发动观察员对所属辖区进行走访调查,及时反馈线索;同时,通过“三官一律”进村居的普法形式,开展守护基本农田宣讲活动,让群众深入了解基本农田政策,将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中。

  检察建议发出后,土地资源主管部门立即向违法行为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经各方努力,涉案地块周边垒起的田埂、铺设的塑料薄膜全部拆除,土地复垦后达到种植条件,栽上秧苗。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