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在宿迁市骆马湖畔洋河滩举行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中国海监江苏总队、宿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区法院等单位相关领导及渔政执法人员、渔民代表近100人参加活动。宿城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单宏鑫,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学兵在活动现场开展全程监督。
单检一行首先查看了对渔具作出处理决定的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终结性文书,并对照文书对现场展示渔具进行清点、核对。对实施销毁工作的江苏省奥帆科技有限公司的资质及人员证书进行审查核对,对销毁的工具、方式,及销毁物的回收利用渠道进行沟通确认,并提出防止拆解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意见建议。
活动现场共拆解电鱼船1艘、销毁电容器、二极管、电网等电鱼工具100余套,销毁地笼网740余道、拉螺网30多台。经我院监督,此次销毁活动主体适格、对象准确、程序合法,销毁过程中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