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张某向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赠送锦旗。
2017年3月,张某诉王某、王某某、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某不服宿城区法院判决,向该院申请监督。经该院发送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今年8月案件得以再审改判。但法院认为张某隐瞒王某已向其偿还借款的事实,再次持借条起诉,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为由,对张某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张某不服处罚决定,向该院寻求监督救济,并不断信访、上访。承办人引导张某举证,证实自己并无恶意诉讼的主观故意。经审查,该院认为认定张某隐瞒还款事实恶意诉讼缺乏证据证明,依法向区法院发送检察建议,并进行深入沟通,联动处理,最终妥善化解了这起涉诉信访案件。
为表示感谢,张某向该院赠送“热心为民 精准办案”锦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