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于淼)“经实地查看,现场复绿面积7.6亩,种植带土球苗520棵,补植的苗木长势良好。”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林业部门、某街道办共同实地查看一起占地毁林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异地补植情况。
2023年7月,检察官发现某村路旁一片原本郁郁葱葱的树林突然消失,现场黄土裸露并堆放了不少建筑垃圾。经查,该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林地,相关企业人员在未办理林地使用和采伐树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地毁林,毁林面积约6.9亩,被毁林木总蓄积10.3立方米,数量达255株。
该村虽在涉案地块上引进了装修垃圾分拣中心项目,但在落实过程中,相关企业因缺乏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未依法推进项目。2023年8月,该院依法向街道办提出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对上述占地毁林问题依法查处、督促整改。
街道办经现场调查后,责令违法行为人清理建筑垃圾,停止施工,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毁林行为作出行政处罚,限其于2024年1月10日前补种2倍树苗,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款27880元。但违法行为人仅缴纳了罚款,逾期未对被毁林地进行补植。街道办未依法催告履行,未采取代履行措施,导致补植决定未依法得到执行,生态环境迟迟没有有效修复。
2024年5月,该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并指导违法行为人进行异地补植。11月3日,违法行为人完成异地补植并通过区林业部门的技术验收;企业在取得案涉林地临时使用许可后,装修垃圾分拣业务正在有序开展。
检法两院实地查看异地补植情况后,于11月13日公开审理此案,辖区相关行政部门及八个街道的业务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到场观摩庭审。庭审现场,公益检察官再次重申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进行公益诉讼普法宣传。
“我们已深刻认识到在毁林问题监管和执法工作上的不足,下一步,将以本案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监管力度。”街道负责人当庭诚恳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