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吴祥羽 赖巧巧)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帮助两名被害人共追回被骗资金。
2023年3月,谢某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通过网络提供银行卡号用于转移犯罪资金,并听从他人的指挥,通过操作支付宝、微信、京东支付或者提供验证码等,配合他人无卡取现将流入的资金转移到他人指定账户。经查,谢某提供的银行卡流入了被害人胡某、李某等人的被骗资金。
承办检察官仔细核查案件后,依法传唤谢某,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谢某真诚悔罪,答应尽力退还被害人损失。
谢某答应赔偿后,检察官立即开展资金退还工作。但因胡某和李某远在内蒙古阿拉善盟和湖南省岳阳市,来往不便,且被害人手机无法接通,退还工作一波三折。办案人员辗转联系到被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通过多方沟通,终于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并核实了相关信息,顺利地把款项打到被害人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