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尹长春 徐玉琼)为保护连渣洛河生态环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9月9日,四川省美姑县检察院联合美姑县法院、县公安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在连渣洛河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四名涉案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2024年2月,沙马某甲、沙马某乙、阿地某某、吉克某某在美姑县候播乃拖镇连渣洛河内使用自制的电鱼设备和两个捞鱼网兜捕鱼,共计捕获短须裂腹鱼43尾,青石爬鮡(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尾,四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的行为破坏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美姑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9月4日,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四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共同赔偿水生野生生物资源损害费5.58万元,交由美姑县农业农村局购买短须裂腹鱼苗在连渣洛河中放流。
在工作人员和现场群众的见证下,共计3万余尾短须裂腹鱼苗相继游入连渣洛河中,及时补充和恢复了渔业资源,优化了水域生态环境。活动结束后,现场发放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手册5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