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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宣恩:观护员上线!与检察官携手共护未成年人成长
2023-07-31 09:24: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许丽)近日,湖北省宣恩县检察院、宣恩县妇联联合签署了《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并举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观护员聘任仪式,来自宣恩县各乡镇的9名妇联主席受聘担任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观护员。

  “设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观护员制度,源于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案件。”会上,未检检察官许丽介绍了一起未成年被害人长期遭受近亲属伤害的案件,因监护人发现不及时、疏于报案,被害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我们从个案办理中发现,宣恩县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存在监管难、易遭受侵害、遭受侵害发现难、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等问题。为破解这一社会治理的痛点、难点问题,我们决定与县妇联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达成合作协议。”

  此次合作协议共包括建立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合作机制、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联动机制、沟通协调机制三部分内容,旨在推动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工作机制,观护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对于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观护员应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或举报;收集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参与调查、听证等活动;参与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这本聘书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观护员,我会在工作和生活中多多留意未成年人的生活成长情况,结合妇联日常工作,当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报员’‘监督员’‘宣传员’。”聘任仪式结束后,椒园镇妇联主席孔国龙表示将认真履职尽责,为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宣恩县妇联主席尹红对县检察院未检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就如何充分发挥观护员作用发表意见建议。她提出,要充分发挥基层妇联主席的工作优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发挥观护员作用,把保护未成年人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的末梢,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近年来,宣恩县检察院与宣恩县妇联不断加强合作,通过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6件,帮助15名罪错未成年人重返社会、校园,为涉案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次,积极开展预防智障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三到家”活动11次。该院将进一步加强检察履职,把“检察官+观护员”未检工作模式做深做实,以“我管”促“都管”,构建起全方位、多维度、多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