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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江汉区:司法救助让他的第二次手术费有了着落
2021-08-04 09:17: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武汉8月2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付静宜)“这笔钱正好给他这次住院用,真是救命钱啊……”日前,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窗口前,听到检察官郑重宣布“向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金人民币二万元整”时,受委托前来办理手续的王某真心为妻弟魏某高兴。

  魏某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2019年1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因琐事与魏某发生纠纷后,持铁锤数次击打其头部致重伤二级。2021年3月16日,完成精神疾病鉴定后,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再度移送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4月2日,作为承办检察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赵晓虹依法复核被害人,在办案区见到了大病初愈的魏某。因头部曾遭重创,魏某行动尚有不便,言语也颇为迟缓。赵晓虹询问了魏某的身体恢复情况,魏某摇摇头,将自己的难处和盘托出:由于嫌疑人系流浪人员,无赔偿能力,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而自己家庭困难,独子二十年前意外去世,自己下岗多年,夫妻俩住在某工厂门卫房,仅靠妻子每月2700余元退休金生活,案发后魏某入院抢救并接受开颅手术,已经花光家中积蓄且借遍亲友。当初出院时,医生叮嘱三个月后返院进行颅骨缺损修补手术,却因凑不齐医药费,至今未能成行。

  对于魏某反映的情况,赵晓虹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已有所了解,认为其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建议其及时申请。获知此事,魏某沉痛的表情清减了几分,现场写下申请书,满怀希望地离开。

  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后,赵晓虹通过询问办案民警、查看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方式,对魏某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展开调查。确认魏某申请书所言属实,根据该院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赵晓虹将该案报送至第五检察部,希望借助司法救助的力量,帮助魏某解决燃眉之急。

  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第五检察部正式受理该司法救助案,由该部主任乐峰承办。4月13日,乐峰、赵晓虹及法警队副队长杨武方前往魏某所居住社区走访调查,了解并证实了魏某夫妻系失独家庭,目前借住在某厂宿舍门房,以从事楼栋清洁和门卫抵扣房租等情况,但社区负责人表示无法为魏某出具家庭困难证明,检察官们无奈空手而归。

  缺少社区证明,司法救助难道就无法兑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第五检察部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经分析研判,检察官们一致认为,魏某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而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

  “司法救助应当实事求是,不能因为缺一纸证明,就让‘应救尽救’工作要求落空。”会上,该院检察长宋建伟进一步要求,如果魏某家庭困难查证属实,即使社区无证明,也应当救助,并建议由原案承办人负责收集申请人家庭困难的资料,以兹证明。

  5月20日,赵晓虹再度约见魏某,进一步核实其家庭收入及后期治疗情况,要求其尽快提交住院医疗费用单据、妻子收入证明、租房合同等相关资料。

  收到办案部门收集的资料后,第五检察部迅速行动,向该院行管局提交国家司法救助金拨付申请书。

  5月底,乐峰通知魏某来院履行相关手续,却被告知,由于病情反复,他两天前已经住院了。

  “这下,老魏的医药费有着落了。”受魏某委托,其姐夫王某来到江汉区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检察官现场宣布司法救助决定并制作笔录,同时向其宣讲了司法救助的法律精神及救助金使用范围,再三强调资金只能用于魏某后续治疗、营养补充、生活所需等,不得用于其他。“我会转告魏某,也替他们夫妻感谢检察官们雪中送炭。”

  6月8日,姐夫王某再度来院,将一面绣着“为民解忧,尽心尽力”的锦旗送到乐峰、赵晓虹手中。听闻魏某身体已渐渐恢复,检察官们真心希望他早日走出伤痛。“司法救助力量虽然微薄,却能让因案致贫的被害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所以即使遇到阻滞,我们也会坚持、落实。”赵晓虹说。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