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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遂昌:对一因案受重伤的退役残疾军人实施司法救助
2021-08-04 08:45: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丽水7月31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周瑶)“后天是建军节,虽然我已经退伍了,但是能在这样特殊的时间收到检察机关的关怀,特别感动,感谢你们!”7月30日,浙江省遂昌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将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当面送到退役残疾军人巫某手中。

  事情还要从一起故意伤害案说起。2019年10月,犯罪嫌疑人罗某与被害人巫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罗某打伤巫某。经鉴定,巫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今年4月,罗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移送遂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公诉部门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被害人巫某是退役残疾军人,属于司法救助对象,随即将这一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给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获悉巫某司法救助案线索后,多次前往巫某及其亲属家中、户籍所在地,详细了解情况。据调查,巫某在服军役期间因公受伤,伤残鉴定为重伤六级,现又因此案造成重伤二级,而且由于脑部受到损伤,导致巫某出现癫痫后遗症,需长期服药,给他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罗某故意伤害案虽已由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处理,但他赔偿的金额不足以保障巫某的长期治疗。遂昌县检察院认为巫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启动了救助程序。今年7月,该院专门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乡党委代表、退役军人事务局代表担任听证员。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救助依据并提出对救助申请人应予救助和救助方式的处理意见。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给予巫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处理决定。

  “我们将持续把退役军人、军人家属申请的司法救助作为关注重点之一,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退役军人、军属走出困境。”遂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易远明说。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