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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精心打造“阳光梅检”品牌
2019-03-13 14:07:00  来源:《方圆》杂志

  近年来,吉林省梅河口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为目标,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举措,主动担当作为,突出抓好四个聚焦、四个着力,积极打造“阳光梅检”品牌,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聚焦理念更新,着力强化基层基础。该院把未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大投入,不断强化硬件建设,实行“专人专办”工作模式,配置了心理疏导、亲情会见和宣告训诫等功能室,提升了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强化学习,打造专业化队伍,提升未检干警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聚焦问题导向,着力推进司法办案。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该院扎实推进“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一是突出重点,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二是宽严相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推行“只问一次”工作法,避免多次询问造成二次伤害。三是规范办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

  聚焦改革创新,着力建立长效机制。该院以检察改革为契机,主动作为,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专业化建设。积极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在全省率先创立了训诫听证会制度。增设法庭教育环节。将“问题青少年”作为重点帮教对象,针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定期跟踪回访,协调解决求学、就业等问题,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成长成才。创新载体,不断提升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水平。将“保护、预防、教育”关口前移,与市教育局签署《“检教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法治巡讲,做到全市校园全覆盖。通过举行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禁毒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形式,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能力。针对在外务工人数较多的乡镇,创设“爱心小屋”,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司法公信,着力加大宣传力度。该院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建立全省首家未检新浪微博、未检公众号,开展“法治微课堂”活动,利用“两微一端”“互联网+”平台,为学生、家长和检察官提供便捷交流通道,补齐家庭法治教育短板。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启动“远离犯罪巡回法治宣传校园行”系列活动。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发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册、宣传单,拍摄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片。在市电视台开辟“法治大讲堂”专栏。提高全社会共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擦亮“阳光梅检”品牌,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