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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益诉讼成为维护公共利益利剑
2019-02-19 09:51: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谭晴)1月31日上午,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对《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进行表决,以369票赞成获得通过,赞成率98.4%。

  1月29日上午,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代表省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911人、起诉13221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菜霸”“砂霸”“运霸”等涉黑涉恶犯罪635人、起诉476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597人。积极投入禁毒三年大会战,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起诉4080人。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247人。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等犯罪16人。深入推进“保护海南绿水青山”专项行动,起诉非法采砂、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384人。

  海南省检察机关主动服务营商环境,制定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17条意见,开展“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起诉非法经营、逃税骗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9人,同比上升19.2%。围绕防范金融风险,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0人,同比上升185.7%。积极探索“群众举报+无人机+大数据”线索收集模式,开展“增绿护蓝”“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净空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据统计,2018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8件,提起诉讼31件。公益诉讼已成为新时代海南检察机关维护人民公共利益的一把利剑。

  报告指出,海南省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和职务犯罪检察。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依法不批捕1085人,同比上升47%。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05件、撤案67件,纠正漏捕229人、漏诉130人。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8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提出抗诉22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逮捕后无羁押必要的728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等建议。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