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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老城区:检察听证 + 行刑衔接,让邻里矛盾 “案结人和”
2025-11-17 09:31: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贺晓迪)“检察官,请您放心,经过这次深刻的教训,我一定遵纪守法,和邻居好好相处!”近日,在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的一个院落内,一场因场地争执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检察机关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推动下,以公开听证为契机,不仅依法对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更促成了矛盾的彻底化解,让曾经的“冤家”重归于好,生动传递出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

  据了解,2024年3月,同住老城区某院的蒋某与唐某,因院内场地使用问题两度发生争执。冲突中,蒋某情绪失控拳击唐某腹部,致唐某右侧五根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蒋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查明,蒋某系初犯,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全额赔偿被害人唐某经济损失65000元,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综合全案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对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程序的终结,并非案件处理的终点。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为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透明,行政检察部门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调解员、物业经理、执业律师担任听证员,围绕“是否应对蒋某予以行政处罚”核心问题展开,办案人员出示证据、解读法律依据与处理考量;蒋某当场悔罪并承诺体谅邻里、冷静处事,被害人唐某也表示蒋某赔偿道歉诚恳,无需再追究行政责任。听证员综合评议后一致认为,蒋某无行政违法前科,已通过赔偿、道歉弥补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对其不予行政处罚,既符合法律精神,又能化解邻里矛盾。最终,依据听证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蒋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如今,蒋某与唐某在社区网格员的回访中,已能正常相处,曾经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重回平和。此案的办理,正是检察机关运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化解邻里纠纷的生动实践,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兼顾了人情温度,通过刑事与行政程序的无缝衔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基层社会治理中邻里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经验。

  编辑:刘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