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仓道军提起公诉。
2018年9月3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对仓道军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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